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**综合工程(含城市道路、桥梁、及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等管线)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,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(境)外**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。
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,实现了内部办公、信息发布、数据交换的网络化;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;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、工程设计相关软件,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。
**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等级标准
**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分为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特级标准:
1. 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。
2. 企业净资产3.6亿元以上。
3. 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。
4. 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标准。
一级标准:
1.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**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 城市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公共广场工程;
(2) 城市供水工程、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;
(3)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;
(4)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2.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;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。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。
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。
3. 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。
4. 企业近3年较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.6亿元以上。
5.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。
二级标准:
1.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**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 城市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公共广场工程;
(2) 城市供水工程、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;
(3)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;
(4)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2.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。
企业具有的二级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。
3.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。
4. 企业近3年较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。
5.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。
三级标准:
1.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**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 城市道路、桥梁、隧道、公共广场工程;
(2) 城市供水工程、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;
(3)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;
(4)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2.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;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。
企业具有的三级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。
3.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
4. 企业近3年较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。
5.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。
承包工程范围:
特级企业:可承担各种类**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一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**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**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**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**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1. 城市道路工程;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;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2. 10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5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3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1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;
3. 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;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;
4.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。
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**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**公用工程的施工。
1. 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;公共广场工程;
2. 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给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雨水泵站;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;
3. 总贮存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(站);供气规模5万立方米/日燃气工程;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、低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下热力工程;直径0.2米以内热力管道;
4. 生活垃圾转运站。
申报材料:
企业申请需《建筑业企业申请表》(含电子文档)及相应附件资料,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:
(八)综合资料(**册):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2、企业证书正、副本;
3、企业章程;
4、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;
5、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;
6、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、身份证明;
7、企业经理和技术、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、职称证书、任职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;
8、如有设备、厂房等要求的,应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、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,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其它资料。
9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(劳务分包企业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、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)
其中,**申请的企业,不需上述2、4、5、9的材料,但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。
(九)人员资料(*二册):
1、建筑业企业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、注册证书;
2、建筑业企业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身份证明、养老保险凭证;
3、部分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,还应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;
4、劳务分包企业应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、身份证明。
(十)工程业绩资料(申请较低等级不)(*三册):
1、工程合同、中标通知书;
2、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(备案表)或质量核验资料;
3、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,还应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、图纸、工程决算资料等。
申报流程:按照标准,准备相关申报资料,装订后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然后根据申报的级别逐级上报,一级由建设部审批,二级以下由省厅审批,三级以下有地市级审批(依河南省情况)。
以上只是申办所需的依据及相应的标准,对没有申报过的朋友来说,有点难理解,另外与证同时申报的还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,如果需要,我可以帮助
具有高级会计职称;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。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,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