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
(一)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,应当具有法人资格。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,应当具有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(二)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。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《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》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。
(三)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,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(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),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,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。
幼儿园审批程序
1、申请
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个人或机构(以下简称申请单位),必须填写民办幼儿园申报设立审批表,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学校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及中心校,街道或乡镇及中心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,在布局合理、办园条件、安全、卫生合格的予以签署意见后,将申请材料,于每年7月份前报送县教育局,提出申请。
2、受理
县教育局接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,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初步审查。对符合规定的,给予受理;对不符合规定的,向申请单位说明不受理的理由。
3、评估验收
申请单位被正式受理许可后,县教育局组织各职能股室的相关人员根据《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》及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实地核查。核查中认为申请单位不符合条件的,将用书面告知申请单位,并说明理由。
4、颁发许可证及注册证
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,并按有关规定发给办学许可证及注册证。
民办学校(教育机构、幼儿园)的申办期限
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,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筹设期不得**过三年。**过三年的,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。
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,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,并送达申请人。
随着社会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一步步加深,幼教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之象,开办幼儿园特别是高品质幼儿园成为众多投资人的。但很多人在开办幼儿园时,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疑虑,那么开办幼儿园真很难吗?有什么流程?需要哪些?......
鉴于现在有很多投资人没有行业的从业经验,特意总结了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流程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一般情况下,开办幼儿园需要经过以下流程:
01、核准名称申请
申办园所所在区的教育局进行名称核准申请,批准后持名称核准函到托幼办去申报材料范本及表格。
02、报送申请材料
申办报告、举办人证明、房产证明、开发商产权用途授权证明、办园物业工程图纸、园所平面设计图纸、办园章程、董事会名单、资产证明、初期园长及老师证明、非当事人亲自办理需要提供授权书等。
03、递交材料初步审核通过后托幼办会开具消防局、药监局、物价局相关告知单进行下一步流程。
04、消防局(设计施工图纸、土建、水电、采暖、防震、装修公司及设计公司、装修材料环保等级等审核,一般会在材料初审通过后到现场考察)。
合格后会出具《消防安全合格证》。
05、药监局(厨房、保健室等相关功能区的材料报备审核、开园首批上岗的工作人员健康证、保育员上岗证等,初审后会到现场进行考察)。
合格后会出具《卫生防疫许可证》。
06、办理其它事项
申请人凭三证到教体局去办理办园许可证后,依法到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手续,到质监局窗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,到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