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
(一)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(或镇)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相关资料,由街道办事处(或镇)对拟办幼儿园(班)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,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。
(二)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*渡口区教委.申报材料包括:
1、申办报告,内容包括:举办者,培养目标、办园规模、办园层次、办园形式、办园条件、内部管理体制、经费筹措与使用等;
2、举办者的姓名、住址或者名称、地址;
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、个人简历、资格证件;
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(社会团体登记证等),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。
3、幼儿园资产的数额、来源、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,并载明产权;
4、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,载明捐赠人的姓名、所捐资产的数额、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;
5、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,拟任园长、主要行政负责人、专任教师、拟聘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;
6、经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报告、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;
7、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;
8、办园场地证明文件:包括土地使用、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,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,且租期不少于5年。
(三)考察: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、申报材料齐备、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,组织*进行实地考察;
(四)发证: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,由区教委颁发《*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》和《XX市幼儿园等级证》。
申请民办学校(教育机构、幼儿园)的审批程序
(一)筹设阶段:
1、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申请,提交筹设民办学校的有关材料;
2、审批机关审查举办者资格,并提供政策咨询;
3、审批机关初步检查办学场地;
4、审批机关如同意筹设,则核定学校的名称,发放《深圳市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》,并发给《筹设批准书》。不同意筹设的,说明理由,并退回有关申请筹设材料。
(二)正式设立阶段:
1、举办者在筹设期内,达到设置条件后,可向审批机关提交正式设置的全部申报材料,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;
2、审批机关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,出具受理通知书;
3、审批机关审查申报材料,并组织有关*会对拟办学校进行评议;
4、审批机关根据评议意见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,发给《*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》,并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;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,说明理由。
申请民办学校(教育机构、儿园)应具备的条件
1、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,应当具有法人资格。
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,应当具有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。
2、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,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条件。
3、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;其他教育机构、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办幼儿园所具备的基本条件
1、投资者喜欢小孩,富有爱心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年满18周岁。
2、投资者已经在当地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经营场所,场地面积比较大,可以布置各个分区,比如教学区、活动区、洗手间、食堂、宿舍等。
3、投资者已经购置了相应的办公用品,比如桌椅、玩具、餐具、床铺、书本等。
4、投资者需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,比如教师管理制度、考勤制度、收费制度等。
5、投资者已经配置好了相应的工作人员,比如幼儿教师、园长、厨师、清洁员、保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