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批程序
1、举办者向幼儿园所在乡镇中心小学(园)提交办园申请(办园申请须写明办园和办园条件),领取《万安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表》(一式两份)。
2、举办者向乡镇中心小学(园)递交《万安县民办幼儿园登记注册表》及相关材料,乡镇中心小学(园)派员实地考察核实办园场地、办园条件,进行初审。
3、乡镇中心小学(园)将初审合格者的申办材料报乡镇(必须附上乡镇中心小学的书面意见),乡镇对初审合格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核实办园场地、办园条件,对审核合格的幼儿园予以批准。
民办幼儿园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,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(二)必须具有与保育、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,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。
1、幼儿园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,周围环境无污染,无严重噪音,园舍坚固、安全、适用。
2、有幼儿活动室。每班一间,人均为1.5—2平方米,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、进餐之用。如寝室与活动室分开,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人均为1平方米。活动室要求通风、干燥、光线充足。
3、有与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,人均不得低于1.5—2平方米。
开幼儿园需要哪些手续?
1.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卫生许可证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.
2.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。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,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,室外面积200平方米。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,室内面积不改,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。
3.桌椅、玩具、餐具、水杯、大型床铺、书本、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。
4.良好素质的幼师,干净的厨师,是非常关键的。同时离比较近,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,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。
5.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,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。
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
(一)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(或镇)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相关资料,由街道办事处(或镇)对拟办幼儿园(班)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,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。
(二)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*渡口区教委.申报材料包括:
1、申办报告,内容包括:举办者,培养目标、办园规模、办园层次、办园形式、办园条件、内部管理体制、经费筹措与使用等;
2、举办者的姓名、住址或者名称、;
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、个人简历、资格证件;
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(社会团体登记证等),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。
3、幼儿园资产的数额、来源、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,并载明产权;
4、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,载明捐赠人的姓名、所捐资产的数额、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;
5、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,拟任园长、主要行政负责人、专任教师、拟聘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;
6、经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报告、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;
7、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;
8、办园场地证明文件:包括土地使用、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,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,且租期不少于5年。
(三)考察: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、申报材料齐备、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,组织*进行实地考察;
(四)发证: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,由区教委颁发《*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》和《XX市幼儿园等级证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