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、给排水、结构、机电、燃气等专业职称。
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**综合工程(含城市道路、桥梁、及供水、排水、中水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信等管线)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,或合同额为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(境)外**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。
注:1.**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、排水工程、燃气工程、热力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城市隧道工程(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、地铁隧道、地下交通工程、地下过街通道)、公共交通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、环境卫生工程、照明工程、绿化工程。
作为建筑企业,如果对*评审的意见有任何异议,都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,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提交逐渐部门进行受理,逾期将不受理,转到专业部门的审查资料仍然是提交纸质材料。